本报讯 ( 记者 郭世清 通讯员 张彦君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汝州市财政局组织宪法宣传志愿者在市标工人文化宫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财政局设立宣传展板2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积极向群众讲解宪法的概念,尤其是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宪法知识;向群众发放《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等普法系列丛书,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也将有力推进该市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民的宪法意识,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对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近一年来,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制作报送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宪法的温度》获全省二等奖,将在财政部网站进行展播;二是在全系统选拔人员参与汝州市“学宪法讲宪法”电视演讲比赛,选派的选手芦晓洒、任晓鹏顺利晋级决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