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官,这是两万块,赶紧把俺孩儿从‘黑名单’里删了吧!他等着买高铁票哩!我现在就还钱还不行吗,您放心,我一分都不会少给!”9月3日一大早,失信被执行人的父亲刘大爷便急匆匆地赶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还款。这只是漯河中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信用惩戒机制的威慑作用,着力破解有清偿能力的人逃避执行的难题,执行难问题明显改善,有力推动了诚信漯河建设。 一是随案发送风险提示。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第一条作为风险提示印附于执行通知书后,随案发送给被执行人,并在送达时对信用惩戒内容进行详细释明。 二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当地公安、、住建、银行等多部门联动,借助网络平台共享信息并会签文件,一旦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系统将自动反馈至法院。同时,邀请村综治干事、司法所人员等作为执行联络员,建立覆盖全县的执行联动网络,及时掌握被执行人信息。 三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丰富惩戒手段。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漯河中院迅速响应,将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统一纳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向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全面挤压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高消费等方面的活动空间,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效果。漯河中院还将拖延过久的“老赖”信息录入法院“执行曝光台”上,做成“大头贴”,在媒体上和法院门口的LED屏幕上公开进行曝光。“大头贴”上包含被执行人的头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及案情简述,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震慑。(马国欣 弯嘉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