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商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发布《7月份全市政务督查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市质监局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任务完成较好,受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 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所有协办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7月31日前将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并以正式公文答复代表、委员。市质监局紧紧围绕质监职能,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受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李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