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侵害基层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华龙区紧紧围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通过“建好三级组织、绘好三个清单、用好三项机制”等有效措施,成功实现了对基层权、事、钱和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今年前11个月,该区共查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17件,办结17件,党政纪处分19人,对9起典型案件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大的惩戒和震慑力。 建好“三级组织”,责任分工。华龙区建立区、乡、村三级组织,并责任分工,即区级层面抓设计、乡级层面抓推进、村级层面抓实施,确保工作的快速推进和有效落实。 绘好“三个清单”,规范流程。绘制基层“权力清单”42项,并明确每项权力事项名称和具体实施主体,绘制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步骤、操作流程。绘制“事项清单”51项,厘清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具体事项。绘制“资金清单”25项,规范村(居)集体资产和资源产权交易、集体经济财产承包租赁出让、财务审批和报账监审、收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民主理财等运行流程。 用好“三项机制”,确保实效。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全区基层小微权力体系建设动员大会,举办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培训班,培训内容有法律法规、农村政策等,利用华龙区政务客户端、APP软件、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导问责。实行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分包乡镇办制度,运用“三查一突出”方式强化督导问责,即日常工作推动采取日常检查、绘制权事钱清单及流程图等重点工作采取重点检查、农村“三资”管理等专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突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查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每个乡镇办选择1~2个班子强、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居),集中力量帮助制订方案、组织实施、总结经验。对后进典型,召开后进促进会,督促制订赶超发展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