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我们要把巡察监督抓常、抓细、抓长……”提及濮阳县的巡察工作情况,濮阳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泰伟信心满满。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濮阳县站在顶层设计高度,努力打造“巡察对象全覆盖,权力全覆盖,督查督办全覆盖”三位一体的巡察监督体系,形成制度威慑,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濮阳县于2015年初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县级巡察机构,组建了巡察队伍,制定了工作规划,细化了工作台账,确保届内对县直各单位和所辖乡镇党委(党组)至少巡察一遍,实现巡察常态化、监督无盲区。濮阳县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已开展巡察2轮,覆盖14个单位。 在深化政治巡察的同时,濮阳县紧紧扭住巡察权力全覆盖这一牛鼻子,通过列出资金发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干部人事等权力清单,优先安排巡察。对权力清单中涉及的全部资金、项目采取拉网式逐项逐笔巡察,确保无遗漏无空白;对具体资金、项目开展点穴式专项巡察,一杆子插到底,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实现巡察权力全覆盖。 此外,濮阳县还建立了巡察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成立了督查督办组,制定了分析研判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针对整改问题逐条、逐事、逐责任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整改不力、拖拉推诿、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将对责任人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实现督查督办全覆盖。 “我们要把巡察这把利剑锻造得更加锋芒,把党内监督的螺栓拧紧,使领导干部心怀敬畏和戒惧,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确保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宋泰伟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