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管理,近日,华龙区召开全区基层微权“三管三重”体系建设建设动员大会,在全区范围推进“三管三重”体系建设工作。
10月27日印发的《华龙区基层微权“三管三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三管三重”是指:围绕管权,抓好重点人员;围绕管事,紧盯重点环节;围绕管钱,突出重点领域。该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华龙区在认真总结全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基层微权“三管三重”体系建设,目的就是要确保基层权力运行有依据、有规范、有监管,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重点人员用权不能放纵 2013年至2015年,华龙区共查处乡、村两级党员干部154人,因用权放纵,不按规矩来、不按程序走被查处的就高达101人,占总人数的65.6%。 为此,《方案》要求,要重点抓好区各职能部门股室长、乡镇办所长、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管,编制权力清单,对职能交叉的予以理顺,对权责不清的予以厘清,明确每项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和权力事项法规依据,厘清权力边界;绘制基层微权运行流程图,明确事项办理步骤、权力运行操作流程和违反规定追责办法,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华龙区还探索推行“票决签名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有村委班子投票决定,有效避免举手表决、口头表决的弊端,防止权力使用带有个人色彩。 为民办事都遵循流程 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程序繁琐等情况,《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绘制“事项清单”,细化主要环节、办理程序,厘清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具体事项,加强申请、评选、检查、验收、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村级具体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根据村党支部和村委人员交叉任职的实际情况,按照主体不变、程序不减的原则,探索实行“四议两公开”精简版,即将“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合并召开、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合并召开,提高工作效率。 处置重点资金不能任性 近三年来,华龙区查处的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成为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领域,占总违纪行为的51%。 《方案》要求,重点抓好林业建设、水利建设、基层建设、惠农补贴、“三资”管理等领域资金的监管,绘制涉及农村的资金项目清单,拉清政策依据和使用程序。 华龙区抓住对村(居)“钱”的管理,严格村(居)账户设置,实行由区财政局和农牧局对区内村(居)账户进行严格清查,每村(居)只可保留一个银行基本账户,办理日常银行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压缩村干部在村集体资金上腐败的空间。 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华龙区已经建立起三级组织,即:区级抓设计、乡级抓推进、村级抓落实;初步绘制了三个清单,即:权力清单(31项)、事项清单(22项)、资金清单(19项),计划在11月中旬全部上墙公开。2016年,实现全区“三管三重”体系建设示范村(居)过半,真正做到把知情权亮给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