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开封市黄龙产业集聚区财政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 一是扩大财政资金监管范围。该财政所将本级资金、集聚区集体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补助性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集聚区的资金等全部纳入集聚区财政监管范围。 二是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结合集聚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封市黄龙产业集聚区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求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支出,首先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所对票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集聚区领导审批,最后到财政所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 三是加强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对集聚区各项补助性资金、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做到了及时公开、公示,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采取“部门造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实行“一折通”,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保证了资金按期拨付并兑现到位。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该财政所严把项目申报关,做好项目公示,并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黄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