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模范法官临沧市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鲍卫忠同志秉承着“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的司法为民精神深深感动了每一位法院执行干警,全国各地法院也迅速掀起了学习模范的热潮。近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就以多达20次的入户登门做工作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
在杞县城内经营饭店生意的徐某一直购买做香油生意的王某的小磨香油,2020年5月1日双方经算账,徐某共赊欠王某香油款4040元,后徐某的饭店也不再经营,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2月26日,杞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某货款4040元。但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3年3月初,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徐某偿还货款4040元及诉讼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项前依法向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徐某名下有一辆福特牌汽车,遂通过电话联系徐某,但徐某表示该车是其儿子购买的,只是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当向徐某询问其居住地时,徐某更是支支吾吾不肯说,后来干脆不再接听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通过辖区派出所了解到徐某的实际住所后,项前带领书记员利用“豫剑执行”集中执行和午饭时间前后不下20余次前往徐某住处,均未找到徐某,其家属也拒不提供徐某的行踪,项前的手机号码被徐某拉黑后多次更换电话号码与徐某沟通,告知其王某做的是小本生意,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生活比较困难,希望其尽快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徐某一直以做生意赶上疫情赔光了为由拒不履行义务。项前遂依法对徐某名下全部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号予以冻结,并将其名下的车辆予以查封,同时将徐某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杞县融媒体中心的户外大屏幕上公布了徐某的信息,但徐某仍不为所动。该案经过三个多月的执行一直没有进展,直至2023年6月15日,徐某的儿子小徐到杞县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小徐立刻将车辆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告知了徐某,迫于执行压力的徐某遂主动联系项前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于6月16日来到法院后徐某主动检讨了自己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行为,并对执行干警多次登门做工作表达了歉意。项前联系申请人王某说明了情况,远在外地的王某表示徐某一次性给付4000元即同意结案,徐某交过了的是现金,项前便通过添加王某微信的方式向其转账,王某收到案款后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这起案件标的额看似不大,却直接影响到了申请人王某一家的生活,案件的执行结果又直接决定了他对人民法院乃至对整个司法工作的感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追求的目标,把脚步迈出去才能把民心带回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全体执行干警必将见贤思齐,以鲍卫忠同志为执行工作的模范,全力维护好人民合法权益。(孙金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