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新闻网讯(记者程颖)4月21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平顶山市2017年严格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我市将建立管控扬尘污染的长效机制,实行施工工地现场“三员”管理制度。4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定部门统一协调,各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派遣或聘任1名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辖区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指派1名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员,组织建设单位交叉安排1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对城市建成区内拆迁(拆除)、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长度100米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绿化、道路以及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项目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现场监督管理。 新开工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地、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国省干线公路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等线性工程,要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在线视频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386个在建工地中,362个已建扬尘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的,要尽快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24个未建扬尘在线监控设施的,5月底前建成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敏感路段、城市建成区主要街道(社区)等重点扬尘控制区域要安装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并实时对外显示主要监测数据。5月底前,在建的386个建筑施工工地、32个道路施工工地、14个市政施工工地、24个水利工程工地、66个扬尘路段要建成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并实时对外显示。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精细化管理,施工全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 6月30日前,城市主要道路、高架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高速公路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保洁方式。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接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城市清洁行动,确保月平均降尘量小于9吨/平方公里。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评排名情况,对半年考评后3位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对年终总评后3位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或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提请市政府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