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0日,记者从汝州市林业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高效审批,助推“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分享改革的“红利”,省政府将“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5顷以上(含5公顷),下放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部门审批”;同时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中“其他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也下放至县级林业部门”。
审批事项下放后,对办事企业和群众来说,最直接最明显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审批时限,办事更加便利高效。下放前,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需先提出申请,市林业局在受理申请初审后还需转报至省林业厅审批,如果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受理、审核、审批等一系列流程得重新走一遍,耗时过长。现在只要涉及(在规定使用林地类型及面积内)下放权限内的占用林地审批由市林业局审批,大大节省了办事群众和企业项目审批时间,提高了办理效率。
截止目前,汝州市林业局已受理汝州申能新能源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申能汝州神沟50MW风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项目已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待审批)。
下一步汝州市林业局将以“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为宗旨,继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林业审批“绿色快捷通道”。李伟恒 韩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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