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温县国土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服务,坚持做到村民建房审批“把四关”,强化土地管理“八不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在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上取得明显成效。村民建房审批“把四关”。 一是核实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家庭住房状况,看是否符合建房条件;二是审核村民委员会意见,看是否在签署意见前核实过建房户资料,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三是审查用地标准、用地性质及占地类型,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基”和宅基地的规定面积标准;四是核实建房选址的四至位置,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集镇、农村道路建设规划。强化土地管理“八不批”。一是已有一处宅基地,并且住房面积达到本省规定限额的不批;二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集镇建设、农村道路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不批;三是建房选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不批;四是农村住房私自出租、转让和买卖的不批;五是凡是有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地,申请占用耕地的不批;六是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履行本村义务的不批;七是不符合交通、林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规定要求的不批;八是土地权属有争议和违法用地未经处理的不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