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年来全省法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及典型案例。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627件,生效判决人数1461人,涉案金额2.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8000余万元。其中,今年1-10月,审结一审案件243件,生效判决人数569人。(中国江苏网12月28日)
曾几何时,许多人遭遇电信诈骗后求助公安时,往往都会碰到类似公务繁忙、事务太多、涉及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等理由,或不了了之,或石沉大海。当然,公安机关讲的也是实情,“遇事找警察”,使公安机关增添了许多“份外”之事,对经济犯罪也的确有“立案标准”的规定。然而,正是这些理由,才使公众对电信诈骗产生的麻木心态,出现被骗事件也多是怨自己“缺了一根弦”,金额不大时也往以“吃一堑长一智”来自我安慰,结果使执法有了盲点,也致使电信诈骗分子有恃无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我们也许还记得,今年8月,山东临沂18岁女孩徐玉玉因遭遇电信诈骗而猝死,公安机关在短短一周内就抓捕了全部犯罪嫌疑人,其速度之神速令人点赞。但人们从有关统计数字中获知,与电信诈骗案发数量急剧增长的现实相比,其破案率却尚不足3%。因此,人们不得不思考:电信诈骗虽然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侦破难度也的确很大,成本也很高,但这就能成为破案率低的理由吗?公安部门就没有办法对付了吗?在召开发布会的当日,江苏省高院组织南京、苏州等地区的7家基层法院,对10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这批集中宣判案件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互联网发布各类虚假信息,冒充快递公司、医保中心、司法机关人员等多种诈骗手段,涉案金额达460余万元。法院对53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