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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叫“窃绩”者“窃喜”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李燕翔

  年度终了,各地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评总结工作正在开展。此举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来年的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确实很有必要。
  但从往年的情况看,有些干部在年度总结中,不是诚恳虚心地总结经验教训,而是笔下生花弄虚作假,甚至把别人的成绩窃为己有,玩起“窃绩”的把戏。
  其主要表现:把往年的工作成绩,“窃”为今年的工作成绩;把其他地方和单位取得的成绩,“窃”为自己的工作成绩;把本单位其他同志的工作成绩,“窃”为自己的成绩;把停留在纸面上的工作思路,“窃”为已经取得的成绩。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分析“窃绩”者的动机,无外乎以下几种:或所做的工作不多需要“窃”,或为制造工作“亮点”需要“窃”,或发现别人在“窃”自己也去“窃”等等。
  “窃绩”是一种赤裸裸的造假的行为,是一种欺骗组织和群众的行为,不符合为人诚信的道德要求,与我党倡导的求真务实作风相违背。此风不刹,工作业绩你“窃”我“窃”大家“窃”,工作总结就成了务虚的“花架子”。
  不容否认,有些人通过“窃绩”,达到了“窃喜”的目的。它造成的危害不言而喻。必须痛下决心予以根治。部分领导干部的“窃绩”之举,实为自欺欺人之行。对付其不良行为不仿借用《西游记》中唐僧师徒惩诫八戒的做法。《西游记》中交待:每当八戒为达到偷懒、贪色、贪吃、“窃绩”目的而弄虚做假时,唐僧做为主管领导总是及时苦口婆心地以佛法规劝教化,讲明“窃绩”做假的危害后果,使其不便再弄虚做假;悟空则是采取变化后紧盯不放,一旦发现“窃绩”问题便一针见血地予以无情揭露,让其偿尽做假的苦头,使其不敢再弄虚做假;悟净则以默默奉献、不辞辛苦的表率行动和正直坦荡、实事求是的人格对其影响感化,使其不忍再弄虚做假。
  为根除“窃绩”歪风,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要积极参与,超前介入,通过肯定成绩,惩戒“窃绩”,为真正干出成绩的增光添彩,加油助威。给弄虚做假的“窃绩”人脚底下“绊”,让其栽个跟头,长个记性。“窃绩”者不能再“窃喜”了,总结考评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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