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3月份发生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波及全国24个省,河南也未能幸免。今年以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共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7家,未来还将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等纳入黑名单管理。12月1日上午,“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众通报整治情况。
全省325家企业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据了解,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抽调67名检查员组成了21个飞行检查组,于8月29日至9月10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上报的68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异地交叉检查。检查依据国家总局发布的《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中公布的10条违法行为和《药品流通企业现场检查要点》来开展,按照检查过程、发现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和处理建议等统一模板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检查报告。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包括批发和零售的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全覆盖”。
在企业自查阶段,全省共有325家企业按时上报了自查整改报告,企业自查发现较多的问题有:“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等。
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7家
据介绍,专项整治活动共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7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1家,收回药品GSP证书73家,警告企业2541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3169家,立案1692起,结案1490起,罚没款195.3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家;对4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集中约谈。通过专项整治,极大增强了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识,提高了规范管理的水平,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章锦丽表示,下一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属承诺书,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等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企业承诺、监督检查、约谈告诫、公示公告等信息予以公开,形成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日常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监管手段,全面提升经营企业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水平,突出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冷链药品管理要求,强化票据管理,确保药品渠道清晰、质量可控、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