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豫网-新河南_新生活

热门关键词:  岳国庆  鹿邑
城市: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

“双11”理应加强电商监管

来源:河南经济报周末版 作者: 杜学峰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3
摘要:随着双11电商促销高峰的临近,11月2日,江苏省工商局召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同程网、途牛旅游网等省内多家电商平台负责人,针对双11电商促销期间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消费纠纷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电商在促销中不得擅自提高折扣商

          

  随着“双11”电商促销高峰的临近,11月2日,江苏省工商局召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同程网、途牛旅游网等省内多家电商平台负责人,针对“双11”电商促销期间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消费纠纷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电商在促销中不得擅自提高折扣商品退货门槛;不得变相涨价,先提价再打折等。(11月3日《扬子晚报》)

  双11将至,很多网购族一下班回到家里就打开电脑或掏出手机,忙着为自己的购物车里添加各种打折商品,想趁着双11好好过把购物瘾。然而很多消费者很快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商家都在自己推出的打折商品上标注了“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条款,引发了消费者的普遍担忧。因为按照这样的免责条款,一旦自己购买的打折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是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么就无法按照“7天无理由退货”进行退货处理。这样一来,消费者的疯狂购物,最终很可能沦为了帮助商家清理库存,消费者的权益自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实际上,通过规定“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人为提高商品退换货门槛,只是商家在双11、双12等网络购物节期间惯常采用的手段之一。除此以外,很多商家还规定一旦消费者取消服务和订单,就要支付高额违约金;而更多的商家则通过先提价再打折的方式忽悠消费者。针对这些购物乱象,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召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等省内多家电商平台负责人,从加强市场监管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很显然,在双11网络购物节来临之际,政府监管部门提前给网络电商打打监管预防针,是很有必要的,既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同时又对维护健康的网购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有网络电商平台或商家置这样的监管建议与要求不顾,肆意通过以上提到的各种手段忽悠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利益,那么不但可能会招致监管部门的追责和处罚,而且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利益与发展。

  就以现在很多网络商家都喜欢采用的先提价再打折为例,对于这种低级忽悠方式,消费者也早已学聪明了,很多人在之前就把各种商品价格进行了截图保存,如果商家趁着双11来临先提价再打折,消费者一对照之前的截图就能够发现。因此,我们也奉劝各路商家多点自律和诚信意识,避免因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既招致消费者反感,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毕竟,生意要做的长久,还是要靠日常,而不仅仅只是依赖一年只有一次的双11、双12。

 

Copyright © 2010-2018 新豫网-新河南_新生活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3007044号  技术支持:摩天设计

新闻热线:0371-55617578 65727226丨监督热线:0371-67260396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