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豫网-新河南_新生活

热门关键词:  岳国庆  鹿邑
城市: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

河南调整普通高中收费 困难高中生免收学费、住宿费(2)

来源:大河网 作者:谭萍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05
摘要: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2 普通高中收费年底调整到位 政策规定,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普通高中培养

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2

普通高中收费年底调整到位

政策规定,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及周边收费标准等因素,制定或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确保2016年底前调整完毕,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运转。

根据价格变化、财力状况等动态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家庭和社会合理分担的普通高中成本分担机制。

3

今秋起,免除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住宿费。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此外,按照规定,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确保应补尽补。

Copyright © 2010-2018 新豫网-新河南_新生活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3007044号  技术支持:摩天设计

新闻热线:0371-55617578 65727226丨监督热线:0371-67260396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