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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小区业主私自加盖,执法部门责令自行拆除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丁丰林

郑州市惠济区怡丰森林湖小区一名业主私自加盖房屋,已被责令自行拆除。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丁丰林文图

  核心提示|楼上加盖房屋,楼下住户诉苦。昨日,郑州市惠济区怡丰森林湖小区一名业主向本报反映,其楼上邻居在非承重墙上私自加盖了两层房屋,破坏了楼梯结构和下水设施,让多户邻居都提心吊胆,物业和社区多次干预,该业主都未拆除。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了解到,目前该局已向加盖业主下达了停止建设和自行拆除通知书,正按规定处理此事。

  [现场调查]露台上加盖两层房,楼下就是入户门

  “上面他加盖了两层房,下面就是我的入户门,这道墙也不是承重墙,我就担心哪一天会塌下来。”昨日,市民黄女士对大河报记者说。

  黄女士于2015年购买了惠济区怡丰森林湖小区2期46号楼内的一栋双拼、叠加式的别墅,黄女士的房子是一层和二层,另一名业主拥有三、四层。购买之后,黄女士一直没有入住,直到今年5月中旬,黄女士准备对房子进行装修时,发现楼上正在进行加盖。

  “上面原本是个露台,小区里很多业主都把露台封了起来,但大家都是简单封闭,做一个阳光房,没有人像他一样把露台拆了盖成房间,而且盖了两层。”黄女士说,加盖的房屋正在自己家的入户门上方,破坏了楼顶的大梁、门窗,而下面的墙体并不是承重墙,这让她非常担心。此外,楼上业主在加盖时还将雨水管道截断了,前几天下大雨,雨水直接从楼顶流下,把地面冲刷出了一个大坑。

  实际上不只是黄女士。住在加盖业主东侧的邻居李先生也告诉记者,在一个多月前,西侧邻居在加盖过程中,对原有墙体进行了部分拆除,动静比较大,将自己家里的瓷砖都震掉了几块,墙体也出现了裂缝。不过之后他和对方业主进行了协商,对方承诺事后对他家的墙体进行修复。

  黄女士认为,楼上业主的加盖行为影响了整栋楼的整体外观和安全,此前,她和加盖业主进行过多次沟通,小区物业和社区也多次出面制止,但是对方依然加盖如故。

  [加盖业主]没有破坏整体结构,不会自行拆除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该栋楼上的加盖建筑已基本完成,但尚未封闭。在采访时,楼内并未施工。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加盖业主李先生,他解释说,自己只是将楼顶的一个露台封了起来,小区内很多业主也是这样封的,并不影响楼下的住户。对于楼下住户担心的安全问题,李先生称自己就是做房地产的,他的行为并没有破坏楼的整体结构。至于加盖的建筑,李先生也表示不会自行拆除。

  [执法部门]已责令停工,要求自行拆除,后续处理正在进行中

  昨日上午,小区物业的一名负责人张经理介绍说,他们早在今年4月份,就在巡查中发现了该栋楼上的加盖行为,之后他们多次出面进行制止,但是该户业主并不听从,物业方面也没有执法权,只好将情况上报给社区和办事处。

  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查违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他们在接到举报后,“已经组织人员去了好几回了,光是责令停工的单子就下了三张”,目前现场的施工已经停止,他们也在不定时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复工迹象,也会立即制止。查违办的杨主任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情况上报了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如果鉴定其属于违法建筑,在上级部门下发拆除文件后,他们就会组织人员对加盖建筑进行拆除。

  记者随后从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该局已于5月29日向加盖业主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和《自行拆除通知书》。记者在文书上看到,该处加盖建筑“未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封闭南侧露台,并扩建一层砖瓦结构房屋一处”,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40条、第78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该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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