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记者 王兴超
本报讯 (记者 王兴超)2017年6月26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姬贤杰在市政府四楼西会议室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环境攻坚办主任、环保厅李和平厅长致省委常委、郑州市委马懿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程志明的一封信,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取缔标准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整治,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会议由市环境攻坚办常务副主任杨晓辉主持,市环保局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及相关委局分管副职参加会议。
会上,姬贤杰要求,要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主体责任。即日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再次对本辖区“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该取缔的坚决按照标准取缔到位,未达到取缔标准的尽快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确保全市“散乱污”企业不遗漏一家,全部按标准整治取缔到位。要堵疏结合。对排查中发现的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且经整治后能够达到或符合相关部门验收(审批)标准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及时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日常监管,促使其合法合规经营,减少反弹压力,化解整治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要部门联动。“散乱污”企业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仅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还需要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环保、工商质监、电业、工信、商务等部门要紧紧依托乡镇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研判、互通有无,切实将违法违规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