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就问了,我国古代不是实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怎么会有“三妻”和“四妾”呢?
在古代,一个男人只能拥有一个老婆,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即便是位极九五的皇帝同一时间内也只能拥有一个皇后。无论是老婆,还是皇后,这个女人都是以“妻”的名义出现的。于一般人而言,“妻”是应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是“正室”;于皇帝而言,皇后则是自己的正妻,也是身后的女人。
然而,在男权主义社会里,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有权势、有地位的男人,一个妻子并不能满足繁衍后代的需要。于是,妾也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相对于妻而言,妾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侧室”、“偏房”,不可称之为“妻”。在地位上以及对男人的依附关系上,二者有着诸多的不同。比如,在法律上,统治者常常将妻的娘家视为丈夫的亲族,如果丈夫涉及株连,妻子的娘家势必也要受到牵连,但是妾的娘家就不在此列了。
所以,古代的法律也常常规定,一男不可娶二妻,但对妾,却不加限制,只要你有能力,“四妾”、“五妾”也是允许的。
既然妻在法律上只能有一个,为何会出现“三妻”呢?
其实,“三妻”主要来源于春秋时期的一段佳话。齐国国君在立后事宜上优柔寡断,迟迟下不了决心,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国君又戏言要确立三个皇后。不久,国君便去世了,而立后的事情也一直未能敲定。史官未知其意,便将“三妻”之说记入史册。
历史上真正将“三妻”做实的就是汉武帝了。汉武帝一生共立过三个皇后,第一陈皇后陈阿娇,第二卫皇后卫子夫,第三赵皇后赵婕妤。这三个女子都是在前者被废或者被杀后,相继确立的。
后来,在不断的流传中,“三妻”逐步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主要指“一发妻二平妻”。发妻即结发妻子;平妻一般指男人在外经商时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但是其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妾。按照古代礼法,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分工还是比较明确的。
妾呢?就比较好理解了。四妾,往往指“四偏妾”。偏妾主要是伺候夫君和“三妻”的。按照这个逻辑来讲,偏妾的数量刚好是四个。
值得注意的是,“三妻四妾”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一个确指,而往往表示妻妾众多的意思。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欢乐和传宗接代。作为古代的一种婚姻形式,三妻四妾从本质上从属于“一夫一妻多妾制”。他的出现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