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宋清波 侯沛
本报讯 两男子以营利为目的预谋开设赌场,租房组织他人参赌。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和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中旬,被告人李某与李某军(另案处理)租用灵宝市阳平镇某宾馆房间,以“百家乐”形式组织他人赌博。当月下旬,被告人李某、何某经预谋后,租用灵宝市阳平镇某村一民房,被告人何某安排刘某博、刘某垒(二人另案处理)将放在刘某垒家的“百家乐”赌具运到该房屋内,自5月27日开始,每天晚上组织人员用扑克牌以“百家乐”形式进行赌博,被告人李某、何某安排李某平(另案处理)负责发牌,张某(另案处理)监台、赔付,刘某博负责接送参赌人员,刘某垒、方某(另案处理)放哨望风。2016年6月1日凌晨,灵宝市公安局民警接报将该赌场查获,现场查获参赌人员23人,赌资220185元及赌桌、发牌铲子、发牌器等赌具。查获的赌资和赌具灵宝市公安局已经上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何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参赌、提供固定的赌博场所和赌具、雇佣服务人员,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何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何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小赌移情,大赌倾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远离赌桌,拒绝赌博,珍爱家庭幸福。(宋清波 侯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