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传珠,1910年出生于赣县大埠乡赖村一个农民家庭。1926年在赣州城赣南中学读书时,积极从事学生运动和农民运动,并用家里的钱买枪,组织起农民自卫军。大革命失败后,不畏白色恐怖,1927年3月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任中共赣县白石部书记。1928年2月18日参与领导赣县大埠2000余农民举行武装暴动,任赣县南区革命委员会委员。同年3月赴湖南桂东县随毛泽东参加创建和保卫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斗争,先后任红四军特务连、卫生队党代表、红四军第11师第31团连党代表。1929年1月,随红四军从井冈山突围到赣南、闽西打游击,先后任红四军第二纵队四支队政委、第32团团长兼政委,第13军37师政委,第五军团第13师37团政委,第一军团第一师政委等职。参加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和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开始突围转移,赖传珠率部担负起掩护红军主力突围和开路先锋任务,在胸部负重伤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参加了长征。长征途中,任红一军团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红二师五团政治委员。长征抵陕北后,任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军事部副部长、代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参谋处长、江北指挥部参谋长、新四军参谋长,协助刘少奇、陈毅、张云逸领导华中抗日军民,多次挫败日伪军和国民党的军事进攻,为创建和发展华中抗日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政委、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政委、四野43军政委、第15兵团政委等职,率部参加了解放东北、赣西北和赣南、海南岛的许多重大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协助罗荣桓部长统一管理全军的干部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套正规的干部管理制度,具体领导了我军首次军衔评定工作,得到党中央的肯定和全军官兵的拥护。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8年10月,先后任北京军区政委、沈阳军区第二政委,所树立的雷锋和模范红九连等先进典型,对全军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赖传珠长期从事部队政治工作,有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对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65年12月4日在沈阳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