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宋清波 李俊
本报讯 孩子间起纠纷,家长应问清缘由,理智对待,友善处理。如果冲动走极端,不但影响孩子心灵健康成长,而且自己也会担责。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孩子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4月1日,身为母亲的何某某与杨某因孩子间纠纷发生打架,被群众挡开。何某某到家询问其女儿缘由后到杨某家,再次与杨某发生打架,何某某将杨某右耳咬伤,致其右耳部分撕脱离断伤。经鉴定,杨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何某某赔偿杨某损失57000元,杨某对何某某表示谅解。2016年12月8日,何某某主动到灵宝市公安局投案。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某犯罪以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宋清波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