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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 预防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郭书峰 陈闪闪 连

        提高法律意识 预防职务犯罪
         ——汝州市检察院法律服务进煤山
         本报讯 (记者 郭书峰  通讯员 陈闪闪  连小红)2月25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服务进煤山”宣讲活动在煤山街道601会议室举行。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科教园区中心检察室主任郭建伟、副主任李亚军、干警孟现国出席了活动现场。煤山街道班子成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两委会成员、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共计120余人参加活动,并认真聆听了人民检察院宣讲团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活动由煤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王会强主持。 
        讲座中,副主任李亚军以《提高守法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为题,围绕检察院职责、职务犯罪的有关知识、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和特点以及农村职务犯罪的危害及如何提高法律意识等几个方面,结合汝州市检察院近几年办理的涉及职务犯罪的真实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简洁朴实的语言,生动巧妙地向大家讲述了发生在干群身边常见多发的普通刑事犯罪、基层农村和机关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实例,旨在教育广大干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努力克服攀比心理和侥幸心理,算好自己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家庭账,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讲座最后,宣讲团播放了廉政教育微电影《白发亲娘》,使与会人员更直观地了解触犯法律对自身和家庭带来的危害。
        煤山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江发在宣讲结束后强调,近年来,煤山各项工作都进入了快车道,随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等重点工作的快速推进,这些项目涉及资金较大较多,工作人员要自警自省,要保持定力,知法、守法、畏法,做到警钟长鸣,远离职务犯罪。
        以史为镜以铭其身,以人为镜以正其身,以事为镜以警其身。通过这次宣讲活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多,这样的法律宣讲活动让他们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也提高了自己防腐拒变的能力,从心底里认识到了职务犯罪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懂得了应该走好人生每一步,算好人生几笔账,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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