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全年,全国共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和海南等9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与往年情况相比,今年调整最低工资的省份个数和增长幅度明显下降。专家称未来最低工资的增长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从各地具体情况看,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2190元,成为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1元。
根据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从调整省份数量和调增幅度看,2016年这两个指标呈现“双降”。具体来看,2015年共有24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4%。2014年,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2013年,有27个地区,调增幅度为17%;2012年,有25个地区,调增幅度为20.2%;2011年,有25个地区,调增幅度为22%。
广东省明确规定,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劳动者收入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同时也会直接增加企业成本。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既要考虑资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劳动者利益。
“人工成本上升,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如果企业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合理把握,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表示,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事实上,从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看,增幅也在放缓。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怡安翰威特近日公布的2016年中国人力资本调研结果显示,2016年中国企业平均员工薪酬增长为6.7%,与GDP增幅持平,2017年预计平均薪酬涨幅为6.9%。此次调研覆盖了北上广深及主要二三线城市共计3000余家企业。
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职工薪酬和企业劳动力成本呈现了一段时期的高速增长。“十二五”初期,人社部曾提出努力实现最低工资年上调13%以上、努力使职工工资增长15%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而根据人社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年平均增长率为13.1%,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