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猛药根治“小官巨腐”
文/袁文良
说到腐败,人们很容易想起某某“大老虎”,从概念上已经把“大官”和“巨腐”划上了等号。然而近几年来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频现大盗,让人们对这些“小官”也不得不“刮目相看”。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八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在“拍蝇惩贪”一节中就剖析了一个个“小官巨腐”“苍蝇式腐败”的案件: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经理马超群,被调查时家中搜出1.2亿现金、68套房产、37公斤黄金;西安市一社区的居委会主任于凡利用社区拆迁改造项目为自己牟利,单笔受贿就达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元;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这些“小官”可以说“不入流”,但其腐败行为影响却极其恶劣。因为“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贪腐行为不仅对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正之风,同时更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小官巨腐”的现象出现,很大部分原因是一些“小官”或直接管辖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具体事务,或长期负责着某些领域、某项业务,特别是那些掌握着资源调配、证照审批、人事调动的“小官”,往往更受人“追捧”,从而形成特定的关系网或利益纽带,时间久了又缺乏监督就很容易出现“给小好处办小事、给大好处办大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腐败现象,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所以,对于“小官巨腐”现象,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纪检部门都要高度警惕,加强治理力度。一方面,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改变过去对“小官”重业务培训、轻纪律教育和监督的做法,把“小官”与“大官”同步进行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那些掌握有某项业务审批、某种资源调配等权力“小官”的监管,把他们的权力合理分散化、透明化、公开化,用制度的笼子锁住其过度的职权,让“小官”的“小权力”也同样在公众监督下运行。另一方面,作为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小官”自身,更应该以身作则,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具体说就是在群众面前做好表率,不为情趣所惑,不为欲望所困,不为人情所累。再一方面,要以“猛药去沉疴”的决心加大对“小官巨腐”问题的查处力度,凡是群众反映的“小官”贪腐问题,要认真核实;对“小官”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那些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小官”,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从而建立起“小官”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总之,各地按中央要求严查贪腐的“小官”,是反腐的大势所趋,更是民心所向。只有出台相关的制度加强对“小官”手中权力的制约和监管,只有真正还权力于人民,发动群众来监督“小官”正确行驶手中权力,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消除“小官巨腐”的现象。
通联:(450005)郑州市淮河路53号院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袁文良
以猛药根治“小官巨腐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袁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