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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林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含贵金属废旧再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巩义市林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含贵金属废旧再生材料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巩义市林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15617787778
环评单位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18739977763
(2)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dXO50VPFUZ091RJ-ll9KA?pwd=1whl 提取码:1whl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erY4bl7sw65D2RUIBrMzA?pwd=igth 提取码:igt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1日,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巩义市林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