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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帮扶市场主体 增量提质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王雨霞 张凯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推出精准帮扶市场主体“13条”,全力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增量提质,助力商丘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截至6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28680户,同比增长6%,数量居全省第三位。
       保存量,让市场主体“活下去”。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发动机”,保护好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就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截至目前,我市个体工商户503563户,小微企业102893户,分别占市场主体的80.1%和16.3%,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最多。为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该局印发《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质量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有机融合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综合运用质量提升、质量培训、登记注册、安全监管等职能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
       促增量,让市场主体“快进来”。为促进市场主体“多生快生”,提高准入便利度,市市场监管局相继打造“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平台”和“企业智能审批平台”,市区内智能审批机办件量达75%,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该局依托“一窗通”系统,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证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信息一次登录、一次填报、联办采集、一日办结。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44051户,平均每个工作日登记市场主体333户。该局在全市药品零售行业推行综合许可改革,实行“综合许可、一业一证”,大大压缩办证材料、办证环节、办证时间。截至目前,81家市场主体办理了《药品经营综合许可证》,切实降低了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提质量,让市场主体“强起来”。为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质量提升、标准引领、知识产权强市等工作,当好市场主体发展的“引路人”。该局先后出台《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方案》、《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实施方案》、《2022年商丘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小升规”实施方案》、《商丘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真正“强起来”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入中心、进园区活动, 促进1389个小企业提质增效升级;85户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培育12家小微企业为省市“小升规”试点企业。推动奖励政策落实,15家企业获得第七届“商丘市市长质量奖”奖金250万元;15家企业获得首届“商丘市专利奖”奖金69万元;10家企业获得商丘市2021年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奖补资金18.5万元。
      扩容量,让市场主体“好起来”。为拓展市场主体生存空间,市市场监管局全力营造审慎包容的创业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该局制定《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出台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持续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上半年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业主天然气暖气初装费313万元;查处电力企业等单位转供电违规收费行为,收缴违法所得96.62万元。该局制定《2022年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上半年开展双随机抽查290次,抽查市场主体1979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29次,抽查市场主体110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5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个体工商户2493户,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596户,企业信用修复渠道更加畅通。该局围绕百姓关注的消费热点,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100家单位被评为2020—2021年度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市场主体1150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场主体39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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