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姜春康
10月17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5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整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项专项工作的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全省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24件2155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9.4%,其中逾三成为农村“两委”人员。省检察院同时发布了25件典型案例,揭露了基层“硕鼠”腐败。(10月18日《广州日报》)
在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背景下,惩治“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成为公众期待。当前,一些基层“硕鼠”的“小官巨腐”现象不容小觑,有的甚至已经危害到当地百姓生活,为百姓诟病。
民间有俗语,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在腐败面前,还真该当拿基层的村官“硕鼠”当回事,防止部分害群之马的“苍蝇式腐败”和“小官巨腐”现象。本次新闻事件中,茂名化州市宝圩镇大塘村委会干部贪污私分广州海珠区华州街道办给予的扶贫专项资金2.8万元,向危房改造户索取钱财4000元,另外向全崩户、孤儿索取钱财8000元,贪污危房改造补贴5000元,就是标准的基层“硕鼠”。
基层“硕鼠”腐败值得警惕。近年来,一些“小官”,如小科员、小出纳员、小信贷员、村委会主任等“芝麻官”,屡屡爆出“大案”。如湖北阳新县就曝光一酒店遭白条吃垮,当地政府单位拖欠款项40万。酒店老板直言:“如果钱讨不回来,酒店就只有关门。”酒店遭白条吃垮足可凸显出基层“硕鼠”腐败。再如400万元的礼如何送给社区干部?把一个装满钱的麻袋放到社区干部的车上,“礼”就送完了!“礼”怎么分?车上的3名村干部“坐地分钱”——人民币一人100万;100万港币一分为三,每人33万多,广州个别基层“硕鼠”所为令人震惊。据北京市一中院一项调查显示,21件“小官大贪案”26名被告中,处级干部11人,处级以下15人,级别都不高,但犯案数额高得惊人:最少的有105万元,多的高达9452余万元。这些在百姓身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小官”犯了大案,对政府公信力和百姓对官员信任的侵蚀,比起“大蛀虫”的危害来并不小。
当前,“小官巨腐”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来看,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呈现易发多发态势。“硕鼠”们该发的补贴不发,该给的农资没给,反之利用手中职权或工作便利肆意侵吞贪占惠民补贴、困难救济、扶贫款项等,以此中饱私囊、优亲厚友……各种基层“硕鼠”通过“截留挪用,摊派克扣”、“虚报冒领,骗保骗补”、“吃拿卡要,任性用权”、“雁过拔毛,啥钱都占”来施展“拳脚”,却让政府和百姓损失惨重。像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时任民政所所长张景华家中被搜出267个存折,这些存折没有一个是他自己的,都是其从“低保户”、“五保户”群众那里收集而来。利用这些存折,他先后冒领侵占50余万元低保户的“养命钱”,再如有山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后,村干部马上索取上千元的“感谢费”,还有村干部要求领补助先送鸡等。这至少说明:一方面由于政策不公开透明以及监督机制不健全,让部分村官心存侥幸认为“没事”从而不收敛;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村民要么因为不了解政策从而在忍,要么摄于某些村官的“威力”敢怒不敢言,从而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息事宁人态度处理,却在无形中助长了基层腐败者的气焰。
惩治“小官巨腐”,既需要对基层干部教育管理,警钟长鸣,又需要完善他们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必要时也需要纪检部门的介入,该查查该法办法办。同时,也需要从中央巡视组从上而下的反腐中得到有益经验,可以设立畅通群众监督通道,让群众参与到中央的反腐队伍中来,揪出“害群之马”,从而将福利最终反哺到群众身上。惩治基层“硕鼠”腐败,既是反腐要求,又是党风廉政要求,更是民心所向。这些“硕鼠”,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更是侵害百姓利益的“蛀虫”,既然他们是非法所得,自然该得到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