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泌阳县公安局开展“五大一清”行动以来,春水派出所依托“五大一清”行动,以建设“枫桥式派出所”为目标,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并在走访过程中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成效显著。
1月18日,春水派出所民警李加长在带领辅警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石材工业区内存在两处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时擅自经营的旅馆,经对两名旅馆经营者进行传唤询问,该两名经营人员对自己擅自经营需要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二人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取缔了二人所无证经营的旅馆。
无独有偶,次日李加长在对辖区和庄村委漫流河村临街店面进行走访,发现一处卖轮胎的门店外张贴有“住宿”字样。经检查发现,该门店二楼设有可供住宿的房间及床铺。经传唤被询问该门店业主,该业主承认了自己将自家门店二楼改装成旅馆后为来往货车司机提供住宿并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门店业主进行处罚后依法取缔了该旅馆,并责令业主立即将门店二楼进行整改,即时消除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还是销售和燃放都要经过许可。如果没搞清楚这些“规矩”,分分钟就可能受到处罚!但是偏偏有人要以身试法。1月26日,春水派出所辅警郭相存在走访时获悉,在春水街一自建房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用于售卖,该自建房周边均为居民住房,一旦发生意外,安全隐患极大。郭相存向民警汇报后,春水所民警立即前往该自建房处置。该房主因害怕被处罚,外出逃避民警传唤并拒不开房门。经过民警摆事实、讲法律近两个小时劝说与教育,该房主主动投案自首接受处罚,并在民警在其一楼查获二十余件烟花爆竹后又主动上交自己藏起来的十余件十万响的鞭炮。 随后民警对该房主依法行政拘留,并将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27日上午,春水派出所联合春水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对辖区临街门店及住宅房屋进行了一次深入排查,排查中又在一临街化肥店及一处花圈寿衣店查处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三十余件。派出所民警对两名涉案人员传唤后,两名违法行为人对自己在居民区的门店内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两位违法人员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并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泌阳县公安局春水派出所“五大一清”行动见成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王宾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