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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执为哪般 相煎何急又何必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郭世清 刘兵伟

        记者 郭世清 通讯员 刘兵伟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原吿李某占与被告李某强系亲兄弟,父母生前在市区留下一处宅院,为防止弟兄二人闹矛盾,经族人在场书写了宅基分割协议,且后来双方均办理了宅基使用证,其中有临街二层门面房三间,兄弟两上下各一间半,共用一个楼梯,因弟兄两个不和,被告李某强将两家公用楼梯的通道上建了一道墙,不让李某占通过,经居委会说和、族人调解、姊妹们从中周旋,均未能解决,后李某占一纸诉状将被告李某强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研判案情,通过居委会了解情况,让原被告认识到自己系亲兄弟,不应该因为一点小事,互不相让,因本案系家庭矛盾,不宜通过判决解决,于是法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的做调解工作,一次不行,就在此调解,最终被告被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所感动,同意把楼梯通道上的墙拆掉,原告也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因此有所化解。
           兄弟本是同根生,遇事应该互谅互让,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相互为难,互不相让。本案中原被告仅因为通道上的一道墙而闹矛盾,结果门面房无法出租,其造成的损失最终有原被告双方承担,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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