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说,在改革的“前半程”,“三个有利于”的论断带领人民冲破“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为“杀出一条血路”提供了理论基础;那么,“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两个是否”的评价标准,便是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最重要的遵循。从“三”到“两”的演进,体现了改革理论创新和改革进程的内在延续性和一致性。
“我们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让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G20杭州峰会上,中国再次向世界强调民众获得感的至关重要性。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也是推进改革理论创新的价值起点。改革要坚持正确方向,改革要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要处理好“五大关系”、调查研究“六大问题”,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要重视顶层设计、激发基层探索,改革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改革要于法有据、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改革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改革要有促进派和实干家……从认识论、方法论到价值论,从方向、目标到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重大理论成果,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理性认识和改革担当,成为推动中国发展前行的思想坐标。
户籍改革破冰,异地高考试水,推进简政放权,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三年多来,在创新理论指引下的改革新实践,诠释着不变的改革初心: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和遵循的基本原则,都是“人民”。最终目的,是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问题与解题
——在问题中把准改革脉搏,在解题中认识改革规律。“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形成了一整套改革方法论;“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彰显着最根本的改革价值观
理论的构想,往往源于脚步的丈量。从一些“历史瞬间”中,我们可以窥见新一轮改革擘画的历程——
2012年12月30日,习近平顶风踏雪来到太行山深处,在河北阜平龙泉关镇骆驼湾村,坐上群众的炕头“看真贫”;2013年9月30日,习近平来到北京中关村,从云计算到量子科学实验,了解最前沿的科技成果;2015年1月20日,在碧波荡漾的洱海边,习近平与当地干部合影,“立此存照”督促保持绿水青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调研考察的脚步,已经遍及全国近30个省区市,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部队都留下了他躬身俯察的身影。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习近平以深邃的洞察力和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调查研究的六个重大问题。
哲人有言,如果从肯定开始,必将以问题告终;如果从问题开始,必将以肯定结束。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创新,首先就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认识论。“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在改革深水区,能否准确发现、深刻分析前进道路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是检验理论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
“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基本方法。司法改革,针对的是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保证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环保举措,是“希望雾霾小一些”“不能欠子孙债”,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招改革,调控教育资源分配、剑指应试教育弊端,提升教育质量、保证教育公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破除对土地流转、人员流动的制度制约,旨在激活生产潜力、促进农民增收……“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而解决问题的过程,正是改革给公众带来切切实实“获得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