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泌阳县公安局杨家集派出所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禹某(男,涉嫌危险驾驶罪)、禹某某(女,涉嫌伪证罪)和贺某(男,涉嫌伪证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提请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和一起伪证案件都是很一般的刑事案件,但是其中来来去去的“是非”却发人深省。 数日前的一天下午,禹某和朋友贺某几人聚在一起饮酒。推杯换盏间,禹某已经有了醉意。饮了酒感觉晕晕乎乎的,这时候回家睡一觉歇一歇应该也不会有啥问题。但是这时候禹某却偏偏想起了几天前自己和邻村的张某某因为琐事吵过几句那件事。禹某放下酒杯拉住贺某一起去找张某某再理论理论。同样喝了酒的贺某也没有劝阻。于是,禹某驾驶自己轿车拉着贺某就来到了张某某家。禹某和张某某没有说几句话,禹某就要动手。张某某见事情不妙,急忙把住在自己家附近的禹某的姐姐禹某某喊了过来。然而酒意渐浓的禹某越劝越醉,先是破口大骂,继而要动拳脚。张某某急忙拨打110报了警。
听到张某某报警后,贺某和禹某某急忙把禹某从张某某家拉了出来,然后禹某开着车拉着贺某逃离了现场。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第一时间找到了所有相关人员。酒醒了一半的禹某对自己到张某某家闹事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矢口否认自己驾车的事实,说车是贺某开的。贺某也一口咬定车是自己开的,禹某的姐姐禹某某也一口咬定车是贺某开的。民警问贺某:你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也要受法律追究,你不怕进班房?贺某答:我没有驾驶证,不犯法。令人啼笑皆非。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泌阳县公安局杨家集派出所民警在调取了沿途视频监控和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证据后,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的禹某和涉嫌伪证罪的贺某、禹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禹某、贺某、禹某某三人均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