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王延亭
近年来,平桥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9年度,平桥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审结和审查各类行政案件821件,已审结741件,结案率为90.26%。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77件,审结165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2件。民事案件450件;民事、刑事再审案件32件;审查刑事变更案件6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
自2002年以来,行政庭共有十五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庭”,八人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2008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13年7月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行政诉讼案件交叉管辖试点法院,多次被区、市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2019年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一篇。
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人
行政审判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对于依法落实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平桥法院行政庭依法审理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规划管理、违法建筑拆除等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案件,规范政府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一些行政案件矛盾成因复杂、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纠纷无法一次性解决等特点,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合力。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头雁”带头比赶超
庭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起到模范和表率的作用。近年来,该庭庭长张志明同志始终能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脚踏实地,勇挑重担,带头审理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如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郭某等180人诉被告信阳市某单位行政救助系列一案,2019年该案在信阳市影响很大,案情复杂,信阳中院将此案指定平桥区法院审理,张志明承办并高质量、公开、公正的审理了此案。案件受理后,张志明向各方当事人充分析理讲法,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相信法院,相信法律,服从判决,案件判决后,各方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息诉罢访,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也激励和带动了全庭干警,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比有示范,全庭上下形成了争先恐后的比学习、比办案的良好氛围。
“指挥棒”下成绩优
行政审判质效考核是检验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以质效考核内容为中心开展工作,才能做到有目标。2019年审结的165件行政诉讼案件中,上诉14件,上诉率是8.4%,发回重审1件,发回改判率为0.6%,案件审判质量明显提高,服判息诉率大幅提高。
2019年编写案例三篇,向罗山县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三份。在开庭审理的57件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23件,出庭应诉率为40%。
2019年审结的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4%。在行政诉讼案件处理中,充分运用协调办案、巡回审判、圆桌审判等新型审判方式,多管齐下解决纠纷,同时注重执行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加大运用新型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力度,着力解决案结事了和申诉信访问题。
平桥区法院行政庭将积极探索创新,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把行政审判打造为全院的金字招牌,争做全市行政审判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