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疫情防控、执行办案两不误,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开启线上执行模式。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执行查控工作,同时借助电话、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案件详情
2020年4月7日,浉河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胡某某账户金额进行冻结,被执行人胡某某得知后主动履行义务,促使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悉,2013年12月,被执行人胡某某向申请人阮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胡某某未按约定还款,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浉河区法院。经浉河区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分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9.4万元。由于第一期偿还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胡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故申请人阮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2020年3月1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接手该案后,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胡某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胡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
在联系胡某某的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胡某某银行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金额。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存款依法进行冻结,被执行人胡某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之后,这才急忙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还款。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沟通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胡某某一次性偿还第一期欠款现金6万元。2020年4月7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胡某某在法院门口将6万元现金交付给申请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特殊时期,浉河区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拍卖等线上执行手段,创新性开展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工作力度不减弱,申请人胜诉权益不耽搁。(刘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