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8 浏览: 次 作者:编辑 本报讯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学后的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4月6日,息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局深入该县一高、县二高学生食堂进行走访检查,了解校园食品安全情况。 检查组重点对两所高中食堂的消毒杀菌工作、操作间环境卫生情况以及食品来源、检疫、储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了解工作人员的防疫物资配备使用情况。 走访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管理制度,将校园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复学后校园食品安全。(刘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