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刘聚存
乡镇(街道)财政是我国财政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是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力量。为科学规范管理好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性项目及强农惠农资金,让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现结合兰考县桐乡街道财政所近几年来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工作经验,浅谈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桐乡街道办事处紧邻县城,辖区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地处县城规划区内,交通便利,区位优越。总面积32.24平方公里,辖8个居委会和8个村委会,总人口6.37万人。2018年GDP为6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089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亿元。共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0683.7780亩,2018年,发放农户为5111户。金额2407591.83元。随着城市的发展,商贸流通、物流运输、劳务经济在辖区内逐步形成了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
二、工作职责
目前,桐乡街道财政所的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2.负责编报街道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管理。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4.负责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5.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6.指导、监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区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管理。7.负责街道财政信息公开工作。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近几年,虽然财政所在硬件基础建设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但是面对社会经济形势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局面,面对职能发生重大变革的新情况,面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财政所在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还是显得相对滞后。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技能欠缺,经费缺乏,明显制约了财政所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发挥。
2.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强有力的惩戒手段和相应的监管能力,街道财政对非财政渠道下达的涉农资金监管难,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监管难,对乡村的资产监管难,对报账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管难,街道财政所对报账单位开支的真实性无法掌握,仅能审查票据是否违规而已,对专项资金发生转移用途、截留挪用和使用不规范时,财政所“看得见、管不着”。
3.街道财政资金中的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补贴资金,涉及的部门多,支出渠道多样,有的项目资金拨付到财政所,由财政所审核拨付;有的补贴资金由主管部门经上级财政局直接补贴到农户手中,或施工单位手中。这就造成了财政所在进行财政资金监管时的困难,对于直接拨付到农户和供应商手中的补贴资金,财政所并不直接参与,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财政局拨付到位,其后续的监管职责财政所和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从而导致这部分财政资金疏于监管,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对下一步资金监管的建议
1.加大财政干部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对财政所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知识更新,以适应当前街道财政监管工作的需要;希望上级把新招收的大学生充实到街道财政干部队伍中来,优化财政所的人员配置,激活财政所人员的工作热情。逐步打造一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财政队伍,提高财政所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2.根据财政资金的不同性质,明确财政所和上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将纳入街道财政预算的补助性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所负责监管,将由上级财政或相关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管,确需由街道财政负责监管的,应在相关文件中就补助政策和监管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方便街道财政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3.强化街道财政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明确街道财政资金监管的主体、范围、职能、责任。结合街道财政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就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职能、监管责任等各个方面提出明确的工作流程。
(兰考县桐乡街道财政所所长 刘聚存)